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飘安集团讯:上海市发出首例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凭证

       根据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0号)以及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《关于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26号公告)等文件的要求以及局领导的指示,我局积极筹划,认真落实,相关准备工作顺利推进。

  6月23日,我局发布了《关于本市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2014年第5号),并在局政务外网上发布了本市“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指南”。6月25日全天,来自各分局的相关业务人员接受了集中培训。

  7月2日,首家企业前来市局行政受理大厅提交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资料。8月1日起,各区县的第一类医疗器械产品备案工作将全面开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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